申請條件:
活動主辦單位須先向校外單位申請補助後,始得依本辦法提出申請。
補助金額對照表:
麻煩請於活動結束後或收到補助通知信件後3日內準備下述文件(紙本以及電子檔)送至國際盟校組(gps@tmu.edu.tw)進行後續核銷作業:
凡接待境外學術機構之學生及人員,並進行交換或見實習超過5個工作日(含)以上者,得提出申請。
凡辦理本校學生境外見實習分享會活動者得提出申請。
補助金額:
各場活動補助為新台幣3,000元為上限,補助用以支應活動餐飲費用。
您的申請即將完成,請再次注意各項申請資料及文件都有填寫/上傳。
如之後有任何問題,可隨時來信至國際盟校組詢問 (gps@tm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