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受理申請時間為115年2月2日(星期一)至2月26日(星期四)。
二、本次受理申請方式:
(一)申請教師請「填妥」本線上表單、「上傳附件」後,再按「提交」。
(二)上傳附件:請將下列佐證文件彩色掃描成PDF檔後上傳。
1. 第7項「傑出人士個人資料」,其等級請檢附佐證資料並劃線特別標示之。
2. 第8項「傑出人士蒞校期間行程」。
3. 第9項「講題或演講稿摘要」。
(三)提交後,線上表單會自動將「申請表之PDF檔」寄至申請教師及其他聯絡人之電子信箱。
敬請申請教師將申請表之PDF檔雙面列印後,於申請表第1項「申請教師簽章」欄位簽名或核章後,於115年3月5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送至研究發展處(行政大樓6F)彙整。
三、紙本申請表送至本處後,如欲更新表單,請重新填寫線上申請表,並於第17項點選「更新申請表」,無須重新遞送紙本申請表。
四、聯絡人:陳小姐,分機2608。
請注意:本線上表單「無」暫存功能,敬請參閱「本案要點」並備齊所有申請附件檔案後再填寫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