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東朗_110數位共好_合作意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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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0年推進企業數位共好計畫-“台東朗—微店上雲端,OMO虛實整合平台約會計畫

    企業合作意向書

    本計畫為協助規範的小型微型企業數位賦能,推動小型微型企業數位化或數位優化,約會數位工具及雲端服務,提升顧客服務流程體驗,促進企業轉念,轉骨,進行數位應用及營運之能力,為數位轉型創立基。在此原則下,特製定本合作意向書,以雙方共同合作計劃畫之基礎。

  • 一.店家基本資料:

  • 二.同意接受 家品媒體科技有限 公司之輔導,推動企業數位共好計畫,並導入以下數位工具或雲端服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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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參與本計畫之企業,充分了解不得重複參與下列計畫輔導或補助:

  • 雲世代數位轉型相關計畫
    三六九客庄產業數位升級計畫
    引領中小微型企業數位轉型戰略攻頂計畫
    雲世代小微企業數位轉型創新服務計畫
    雲世代商圈數位轉型及永續發展計畫
    數位翻轉原民事業計畫
    經濟部推動中小型店家數位轉型補助
    中小企業行動支付普及推升計畫
    中小企業接班傳承數位成長計畫

  • 四.在本計畫不洩漏店家之商業資訊承諾下,輔導之企業須配合進行不定期雲服務使用查驗及抽測。

  • 五.本合作意向書一旦簽署後即立刻生效,並表示雙方對於本合作意向書內容的同意。 立約人用印並同意本合作意向書以上規定並會遵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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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資料蒐集與利用聲明

  • 為執行推動企業數位共好計畫,協助我國小微型企業數位賦能,導入新興科技應用,促進企業經營管理效率及優化服務流程體驗,必須蒐集若干受輔導企業所屬個人資料,並按照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蒐集與利用。

    一.蒐集之個人資料項目:企業負責人姓名、性別、E-mail,及企業聯人姓名、職稱、行動電話、E-mail。
    二.個人資料利用範圍:提供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瞭解本計畫之執行狀況、作為計畫執行結果的統計分析,以及作為日後不定期的推廣之用,包括通知或邀請提供上述個人資料之中小企業從業人員相關訊息與活動。
    三.由於上述個人資料為執行計畫所必需,如不同意提供上述第一項各欄位內的個人資料,或提供不完全者,本會得拒絕其參加本計畫的輔導。
    四.本會得因政府之規定或蒐集之目的消失時,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1 條進行個資的刪除及停止處理利用,將不另行通知提供個資之當事人。
    五.有關個人資料相關之查詢,僅限於本人或依法授權的第三人向本會提出查詢。查詢的方式為以書面查詢,地址為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二段239號6樓本會;或以電子郵件查詢,本會專屬查詢信箱地址為 privacy@cisanet.org.tw。
    六.個人同意中華民國資訊軟體協會根據以上「推動企業數位共好計畫個人資料蒐集與利用聲明」蒐集與利用本人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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