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受理申請時間為113年5月1日(星期三)至5月15日(星期三)。
二、本次受理申請方式:
(一) 申請人請「填妥」本申請表、「上傳附件」後,再按「提交」。
請注意:本表格「無」暫存功能,敬請備齊所有相關檔案後再行填寫作業。
(二)第13項「上傳附件」:請將下列佐證文件彩色掃描並依序合併成PDF檔後上傳。附件不齊者請於備註欄說明原因及預計補件日期。
1. 活動計劃書:活動名稱、類別、舉辦單位、日期、地點、連絡人姓名及通訊資料、預期成效等。
2. 經費預算:請詳列項目及向其他機關團體申請或已獲得補助情形(請檢附核定補助回函),並註明擬向本校申請補助之項目。
(三)提交後,線上申請表會自動將「申請表之PDF檔」寄至申請人及其他聯絡人之電子信箱。敬請申請人將申請表之PDF檔雙面列印並完成第18項「申請人簽章」及「系所主管簽章」後,於113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送至研究發展處(行政大樓6F)彙整。
四、申請人請留意,本補助案需有校外補助款(款項需進入學校),才得申請本校補助款。
五、紙本申請表送至本處後,如欲更新表單,請重新填寫線上申請表,並於第14項勾選「更新申請表」,無須重新遞送紙本申請表。
六、聯絡人:陳小姐,分機2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