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導賞團參加者敬請準時,如有參加者遲到,學院有權按照預約之時間開始導賞團行程,並對路線作出調整。
2. 由於法院大樓為訓練中心,導賞團期間,或有課堂或培訓活動進行中,請訪客儘量避免對課堂造成影響。在此情況下,使用攝錄器材或受限制,而任何涉及拍攝、錄影學生或活動參加者之行為,必須獲得學院批准。
3. 由於場地為三級歷史建築,請參觀者務必愛惜文物。如有損壞,學院保留追究權利。
4. 如遇任何意外或緊急情況,請立即通知學院職員。
5. 如有任何導賞團參加者違反以上守則,學院有權要求該人士離開。
6. 導賞團當日,敬請帶同由學院發出之確認電郵以及有效的身份證明,以核實身份。
7. 在下列惡劣天氣情況下,所有已預約之恆常公眾導賞團均自動取消而不作另行通知:
當香港天文台發出八號或以上之颱風訊號,而該訊號於早上八時或之後仍然生效;
當香港天文台發出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訊號,而該訊號於早上八時或之後仍然生效;
如香港天文台於導賞團進行期間發出八號或以上之颱風訊號、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訊號或以上,室外進行之導賞團將立即終止,參加者須在青協領袖學院職員指示下,前往安全的室內地方直至風勢或雨勢緩和為止。
8. 學院擁有導賞團申請的最終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