妮可寵物沙龍 犬貓美容服務定型化契約及基本資料表
  • 妮可寵物沙龍 犬貓美容服務定型化契約及基本資料表

    一、本表單是,依政府公告之定型化契約範本製作之基本資料表,請依實際情況填寫,並加入本店官方LINE@。二、若因甲方未誠實告知、未完全告知或提供不實資訊,致乙方於已盡合理專業注意義務之情形下,仍難以預見或防範損害發生者,其責任歸屬應依實際情形及相關法律規定認定。三、填寫完成基本資料表後,請攜帶犬貓至本店確認犬貓實際情況、美容服務項目與價格。四、您所填寫的內容僅用於服務的報價與安全保障。
  • 請記得加入我們的官方LINE@,以便回報毛孩最新近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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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貼心提醒與服務須知
    🔸 此價格為本店依一般毛況、正常配合度及合理處理工時所訂定之基準價格,實際收費將依現場專業評估結果為準。
    一、基礎報價說明
    🔸 洗澡美容為一般清潔整理服務。
    🔸 大修美容係指以「標準剃背留四肢」為主要方式之基礎造型服務。
    🔸 若需全身手剪、特殊造型或其他非以電剪為主之造型需求,將因技術工時不同,不適用本價目表,請另行諮詢報價。
    二、服務前報價原則
    🔸 如因廢毛堆積、嚴重打結或其他因素,致需明顯延長處理時間,本店將於服務前進行專業評估,並向飼主說明與報價,經飼主同意後始進行服務。
    三、服務中加價處理原則
    🔸 若於服務過程中發現需進行額外處理項目(如拆結、除廢毛、特殊保定等),本店將於發現時即時告知飼主,並於取得同意後,始進行相關處理與收費。
    四、外寄生蟲處理說明
    🔸 如於服務過程中發現寵物有外寄生蟲(如跳蚤、壁蝨)之情形,基於環境衛生及其他寵物安全考量,本店將向飼主說明必要之除蟲與清潔處理方式,並於取得同意後,加收相關處理費用。

  • 乙方【基本資料】

    店名:妮可寵物沙龍

    統一編號:88946615

    負責人:陳泓安

    電話:0970667197

    特寵字號:特寵業繁字第W1120877-00號

    營業時間:週一至週日,下午一點至晚上六點,公休日會另行公告。

    地址:高雄市左營區崇德路538號

    配合醫院:富穎動物醫院

    醫院電話:(07) 350-3267

    醫院地址:高雄市左營區政德路 126 號

  • 步驟一:消費者(甲方)基本資料表

    請填寫您的基本資料,並加入我們的官方LINE https://lin.ee/y1y2tXi
  • Format: (000) 000-0000.
  • 甲方代理人資料

    如帶寵物來美容的,不是消費者或是飼主本人,請填寫固定帶寵物來美容者的資料。
  • 緊急聯絡人資料

    如果無法聯繫到甲方,請聯繫此人協助處理。
  • 甲方指定動物院資料

    如有發生緊急情況,可選擇動物醫院。請以距離與營業時間為主要考量!
  • 步驟二:寵物基本資料表

  • 性別*
  • 犬貓類別*
  • 是否絕育*
  • 犬貓生理狀況評估區

    請飼主明確表示犬貓當前生理狀態
  • 寵物性情與攻擊性評估*
  • 寵物健康狀況聲明*
  • 生理疾病或特殊狀況*
  • 🟥【高風險寵物美容服務風險告知暨同意聲明】


    一、飼主誠實告知義務
    本人(甲方)確認,已就本人所知悉之寵物年齡、過往病史(如心臟病、癲癇、氣喘、關節問題等)、近期手術或治療紀錄、懷孕狀況、過敏反應,以及行為特性(如咬人紀錄、特定部位敏感、抗拒保定等),向 貴店(乙方)為完整且真實之說明。

    如因甲方未告知、未完全告知或提供不實資訊,致乙方於已盡合理專業注意義務之情形下,仍難以預見或防範風險發生者,其相關責任歸屬,雙方同意依實際情形及相關法律規定另行認定。


    二、高齡與特殊健康狀況之風險告知
    本人知悉,若寵物屬於高齡個體、幼齡犬貓,或患有慢性疾病、潛在或隱性疾病者,其體能、心肺功能及對壓力之耐受度,可能低於一般健康寵物。

    於美容過程中之洗澡、吹整、保定或操作,可能因緊張、興奮或身體負荷,誘發身體不適、休克、宿疾復發,甚或發生其他不可預期之風險。

    本人已充分理解上述情形,並同意:
    如經判定該不利結果係源於寵物自身健康狀況或生理反應,且非因乙方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乙方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三、攻擊性與行為安全防護同意
    如寵物於服務過程中出現高度緊張、攻擊行為、過度躁動或其他影響人員及寵物安全之情形,本人同意並授權乙方,基於安全考量,採取必要之防護與保定措施(包含但不限於牽繩保定、伊莉莎白頸圈、嘴套或雙人協同作業)。

    若經專業判斷認為繼續服務恐危及寵物或人員安全,乙方得隨時中止服務,並依已完成之服務內容與進度計收費用。


    四、緊急醫療處置同意
    服務期間如寵物發生身體不適或緊急狀況,本人同意乙方得優先將寵物送往本人指定或就近之合適動物醫院進行緊急處置,相關醫療及必要交通費用,由本人依法負擔。


    五、飼主確認
    本人已詳閱並充分理解上述所有內容,確認已就相關風險獲得說明,並於審慎評估後,同意將寵物交付乙方進行美容服務。

  • 妮可寵物沙龍

    犬、貓美容服務定型化契約書

    立契約書人:

    消費者(以下簡稱甲方)

    企業經營者:妮可寵物沙龍(以下簡稱乙方)

    茲為犬、貓美容服務事宜,雙方同意依據農業部公告之《犬、貓美容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消費者保護法》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契約條款如下:

    第一條(契約目的與範圍)

    犬、貓美容服務,指提供犬、貓外表部位清洗或清潔、吹乾梳毛、毛髮修剪及造型設計等美容服務之行為。但不得涉及動物醫療行為及宣稱醫療效能。

    第二條(資訊揭露義務)

    乙方應至少以紙本或電子方式,將本契約公告於營業櫃台、場所明顯處或網站頁面,供甲方審閱。

    第三條(基本資料確認)

    本契約應記載之寵物、甲方及乙方之基本資料(如姓名、電話、晶片號碼、地址、緊急聯絡人、指定獸醫診療機構等),詳如本契約附件之「犬、貓美容服務簽約前詢問事項及基本資料表」。


    前述附件及本契約之其他附件(包括「寵物性情與攻擊性風險告知與同意聲明」、「高齡或特殊疾病寵物美容風險告知與同意聲明」及甲方之線上表單填寫內容),均視為本契約之一部分,與本契約具有同一效力。

    第四條(服務內容之說明及確認)

    乙方應將甲方所選擇之美容服務項目、期間、次數、費用及其支付方式,於訂約前向甲方充分說明。

    乙方原則上不提供指定美容師服務,實際美容作業人員由乙方依現場人力安排;甲方於充分知悉後同意接受。

    乙方應將實施之美容服務內容製作紀錄,經甲方簽名或以電子方式確認後,提供正本或電子檔予甲方留存。

    乙方收取服務費用時,應依法開立收據或發票予甲方。

    第四條之一(美容服務加價項目之說明與確認)
    乙方於美容服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寵物實際狀況(包括但不限於毛髮打結、嚴重廢毛、局部剃除、特殊清潔或其他基於寵物安全或美容必要性之處理),需提供原約定美容服務項目以外之加價服務者,乙方應於執行前向甲方說明該加價服務之內容、必要性及收費標準。

    前項加價服務,應經甲方明確同意後始得提供;未經甲方同意者,乙方不得另行收費。

    甲方知悉並同意,前述加價服務之收費標準,已於乙方營業場所、網站或價目表中揭示,並得依實際處理時間、範圍或難易程度計算。

    第五條(詢問及照護義務)

    乙方於實施犬、貓美容服務前,應向甲方詢問寵物之個性、是否具攻擊性、有無疾病、病史、特殊體質或其他可能影響美容服務安全之情形,並就寵物現況進行基本檢視,以判斷是否適合接受美容服務;甲方對於乙方之詢問,應就其所知悉之事項為完整且真實之告知。

    甲方確認,其已就所知悉之寵物健康狀況、疾病史、攻擊性、過往美容經驗、特殊反應或其他可能影響美容服務安全之事項,向乙方為完整且真實之說明。

    如因甲方未告知、未完全告知或提供不實資訊,致乙方於已盡正常專業注意義務之情形下,仍難以預見或防範損害發生者,雙方得依實際情形就責任歸屬及比例另行協議,並依相關法律規定辦理。

    乙方於美容服務實施期間,應提供寵物安全、乾淨、通風及適當溫溼度之環境,並避免寵物遭受騷擾、虐待或不當對待。

    如乙方有提供飲水或運輸接送服務,應確保其過程之安全與衛生。

    第六條(異常狀況、緊急醫療與死亡處置)

    一、異常通知

    服務期間如發現寵物有異常狀況,乙方應立即妥善處理,並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之緊急聯絡人。

    二、緊急就醫

    寵物如有緊急就醫必要,乙方應優先送往甲方指定之獸醫診療機構;甲方未指定者,送往乙方配合或就近之適當獸醫診療機構,並提供就醫資訊予甲方。

    配合醫院:富穎動物醫院

    電話:(07) 350-3267

    地址:高雄市左營區政德路 126 號

    三、死亡處置

    寵物於服務期間死亡,乙方應即通知甲方,妥善保存遺體,並依規定向動物保護主管機關報備。

    四、責任歸屬

    如異常或死亡係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所致,乙方應負損害賠償及動物保護法相關責任。

    第七條(繳款方式)

    甲方應負擔之契約總金額,得採現金或電子支付等方式繳納。

    第八條(服務實施前:甲方任意解除契約)

    犬、貓美容服務實施前,甲方得隨時解除契約。

    甲方任意解除契約者,乙方應於解約日後三日內退還已收取之費用,並得扣除行政手續費新臺幣一百元。

    未依前項約定手續費金額者,乙方不得扣除任何手續費。

    第九條(服務實施後:甲方任意終止契約)
    一、單次服務

    單次洗澡或美容服務,一經開始實施,即視為服務已提供完成,不適用終止契約及退費。

    二、包月或預付型服務

    (一)包月美容服務之定義

    本契約所稱包月美容服務,係指甲方預先支付四次犬、貓「一般美容服務」之費用,其計價基準為單次一般美容服務之正常定價,僅屬預收費用之付款方式安排,非優惠或折扣方案。

    (二)包月服務內容及排除項目

    包月服務內容僅包含一般美容項目;如需進行大修美容、特殊造型、額外清潔、加價項目或其他非屬一般美容服務之內容,應另行計價,且不納入包月服務次數計算。

    前項另行計價之服務,乙方應於服務實施前向甲方說明服務項目及費用,並經甲方同意後始得提供。

    (三)任意終止及退費方式

    甲方得隨時終止包月或預付型服務契約。乙方應於終止日後三日內,將已收取之總費用,扣除已接受服務之費用及依前條約定之手續費後,退還餘額予甲方。

    (四)已接受服務費用之計算方式

    已接受服務之費用,按單次一般美容服務之原價計算;但各次扣除金額不得超過本契約總費用之百分之六十。

    第十條(可歸責於乙方之解約)

    乙方有將契約委由他人履行、變更服務地點或其他未經甲方同意之重大變更情形時,甲方得解除或終止契約。

    乙方應於三日內退還相關費用;甲方另受有損害者,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不可歸責於雙方之解約)

    因天災、寵物疾病、死亡、健康不佳或抗拒美容,致不能履約者,雙方得解除或終止契約。

    前項情形,乙方應依規定退還費用,且不得扣除手續費。

    第十二條(甲方逾時接回之處置與緊急安置)
    1.逾時接回(營業時間內)
    甲方未於約定時間接回寵物者,乙方得收取逾時費。逾時未滿三十分鐘者不計費;逾時三十分鐘以上者,以一小時計算,收費標準依乙方公告之價目表辦理。


    2.營業時間結束後之處理
    若甲方於當日營業時間結束前仍未接回寵物,乙方應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之緊急聯絡人,並於原美容服務契約範圍內,依相關規定提供必要照護。


    3.緊急安置之另行同意
    如寵物確有跨夜安置之必要,乙方應另行向甲方說明安置方式、服務內容及費用,並於取得甲方同意後,始得依其特定寵物業許可項目提供寄養或住宿服務。


    4.無法聯繫之緊急處理
    (一)乙方已盡合理聯繫義務,仍無法聯繫甲方或其緊急聯絡人;
    (二)基於寵物生命或安全有即時安置之必要;
    (三)乙方得先行提供必要之臨時安置措施;
    (四)並應於事後補行通知甲方;
    (五)相關費用與責任歸屬,依實際情形及法律規定處理。

    甲方嗣後領回寵物時,仍應就前述必要安置期間所生之合理費用負擔給付責任。


    5.逾三日未接回之處理
    甲方逾三日未接回寵物者,乙方得依《動物保護法》通報主管機關處理。

    第十三條(不可歸責於甲方之未接回)

    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致無法接回寵物者,乙方應協助安置,並得請求甲方償還必要之安置費用,但不得收取違約金。

    第十四條(費用明確性原則)

    本契約之總費用包括商品、材料及服務費,繳費項目應明列;未明列者,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

    第十五條(履約保障)

    預收費用累計未消費金額在新臺幣一萬元以下,或契約期限在一個月以內者,得不提供履約保障。

    第十六條(個人資料保護)
     

    乙方因本契約知悉之甲方個人資料,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負保密義務,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對外揭露。

    第十七條(違約賠償)

    因可歸責於當事人一方之事由違反本契約,致他方受有損害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履行輔助人)

    經甲方同意,乙方將契約委由第三人代為履行者,該第三人視為乙方之履行輔助人,其行為由乙方負責。

    第十九條(申訴與爭議處理)

    甲方得向乙方提出申訴;因本契約所生爭議,雙方得向消費爭議調解機構或相關公會申請調解。

    第二十條(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涉訟者,雙方同意以臺灣橋頭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及《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有關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第二十一條(契約效力)

    本契約及其廣告、附件(含線上表單填寫內容)視為契約之一部分,自簽約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未盡事宜)

    本契約未盡事宜,依《消費者保護法》、《動物保護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步驟三:確認服務內容及價格 
    • 步驟三:確認服務內容及價格

    • 美容師現場評估*
    • 廢毛打結處理
    • 口腔護理
    • 其他服務項目
    • Payment Amount*

      prevnext( X )
      TWD
    • 【美容加價項目之風險說明與確認聲明】
      甲方確認已知悉,犬、貓美容服務中,部分寵物之實際毛況或身體狀況,可能於美容開始後方能確認(例如毛髮打結、廢毛堆積或局部需額外處理等情形)。

      甲方同意,若於美容服務進行中發現前述情形,乙方將於處理前主動向甲方說明實際狀況、處理方式及加價費用,並於取得甲方同意後始行處理。

      甲方確認,其得選擇是否接受前述加價服務;如甲方不同意,乙方得依專業判斷,於不影響寵物基本安全之前提下,調整美容方式或終止相關加價處理。

    • 【美容加價處理方式選擇】本人已閱讀並理解前述說明,並同意依上述方式辦理。若美容過程中發現需額外加價處理之情形,請選擇*
    • 付款方式*
    • 【接回時間約定與逾時規範確認】*
    • 請問本次來店是消費者(甲方)本人,還是代理人?*
    • 甲方授權代理人聲明

      本人確認,以下簽名已取得飼主授權,得代表飼主就本次寵物美容服務簽署本契約,並同意相關約定事項,其法律效力與飼主本人簽署相同。

    • 合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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