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明白、同意及謹此聲明
一、本人及所有參加者已閱讀本表格之收集個人資料聲明。本人及所有參加者於申請表內及隨附文件所載的一切資料,依我們所知均屬真確,並無遺漏。
二、本人及所有參加者謹授權以上轉介人向我們索取更新資料及/或貴機構因推行服務而須取得之額外資料,並向貴機構提供該等資料。貴機構可按本表格所述,處理有關資料。
三、本人同意本人及/或子女/被監護人在上述活動的影像(包括錄像、相片和姓名)及聲音可能會用作活動紀錄及推廣或宣傳凝動香港體育基金、兒童事務委員會、勞工及福利局及/或相關政府政策局/部門的工作之用,並有機會出現在不同媒介,包括網站、報章、社交媒體、出版物、電視、電台等,而不獲任何酬勞或補償。
四、本人及所有參加者同意貴機構及協辦機構有權使用活動之相片及錄像資料作推廣及宣傳用途 ,包括但並不限於刊登於印刷品上或發給傳媒。
五、本人及所有參加者明白此活動屬自願參與性質,參加者願意承擔在活動期間之所有風險,並無權向主辦機構及協辦機構追討在活動過程中或其他原因而引致之自身受傷、意外、死亡或任何形式的損失索償或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