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印第安纳州的某所公立学校拒绝学生的iCAP课程入学申请,学校须通知学生的家长或有自主生活能力的学生,告知学生/家长有权就学校法人的决定向印第安纳州教育部申诉。
1.教育部收到此申诉后,将向学生的主要iCAP联络点发送一个表格链接,要求学校法人提供进一步详情和理由。
2.学校法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填妥表格并向教育部提交数字回复。
3.教育部应审查学校法人的拒绝因由,并在收到申诉后七(7)个日历日内提供有关入学的最终决定。
4.申诉决定和解释将发送给家长和iCAP负责人。
由于立法中列出的许多原因(HEA 20-30-16),学校可能会拒绝学生参加在线课程的申请:
1.课程提供者提供的课程同符合条件学生的毕业或证书要求不符。
2. 该课程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人数将超过学校法人正常全日制课程负担的要求。
3.课程准入计划在逻辑上不可行。